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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县第四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6 16:23:00 【字体:

四川省泸县第四中学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

(一)主要职能: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和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迎接泸州市文明校园检查验收、组织六十周年校庆系列活动、组织清退老机保有关费用、组织清理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完成人事人才管理平台工作、启动OA办公系统、教师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男篮在四川省2017年中学生篮球比赛中获全省第十二名的历史最好成绩,泸州市2017年校园足球、篮球校际联赛主场比赛,勇夺泸州市2017年“新华文轩杯”校园足球联赛季军;新时期“罗盛教”蔡松松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困扰学校十多年的校内农户搬迁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农户按期限迁出校园,农户院落随即被拆迁、推平。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属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

教职工情况: 2017年年末,总编制为305人,其中初中53人,高中252人。年末实有在职教职工281人,其中初中48人,高中233人, 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编制为311人,其中初中53人,高中258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教职工277人,其中初中50人,高中227人,2017年比2016年增加4人,其中调进调出品迭增加5人,在职退休1人;遗属抚养人员10人,与2016年无增减变化。

班级及学生情况:2017年年末,我校有教学班级78个,其中高中54个(高一18个,高二16个,高三20个),初中24个(初一11个,初二7个,初三6个);共有学生4,685人,其中高中3,313人,初中1,372人,与2016年末学生数4,640人相比较,增加学生45人,其中初中增加学生247人,高中减少学生202人;在校生中住宿生4,443人,其中初中住宿生1,291人,高中住宿生3,15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65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4.59万元,占83.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764.61万元,占16.41%;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65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2.50万元,占81.83%;项目支出846.69万元,占18.1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4.59万元。与2016年3,763.6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5.58万元,增长23.8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3,323.61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0.98万元,增长17.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128.74万元,占8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80万元,占9.83%;医疗卫生支出161.52万元,占4.15%;住房保障支出221.52万元,占5.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教育支出的普通教育支出情况:普通教育总支出3,128.75万元,完成预算220.72%,其中:初中教育支出决算数为791.76万元,高中教育支出决算数为2,334.99万元,其他教育支出决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变动增加工资、义教和高中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支出、初中住校校生活补助支出、高中助学金支出、高中免学费、校舍维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情况: 支出决算为382.80万元,完成预算113.8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9.21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3.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变动增加工资所增加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情况:支出决算为161.52万元,完成预算110.3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变动增加工资所增加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情况:支出决算为221.52,完成预算111.96%,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21.5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晋升工资、职级变动增加工资所增加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4.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4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51.4%。具体情况如下:

图6: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川E31441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出车补助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学生课桌椅。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设置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事业支出普通教育支出:指各类普通教育支出。普通教育支出中初中教育支出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普通教育支出中高中教育支出指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普通教育支出中其他教育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抚恤支出中的死亡抚恤支出,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和租金补贴。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四川省泸县第四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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