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社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
2、计划生育。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学习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树立依法服务意识,与每个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各项手术严格按照手术常规操作,牢固树立有菌观念、无菌操作。2017年1月—2017年9月共做安环、取环551例,人流176例,无一例手术事故和并发症发生。
3、全民预防保健。
(1)争取领导重视,搞好综合协调。为迅速落实建档工作,我院多次向办事处居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单位进行协调与沟通,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亲自安排部署,使居委会对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十分重视,每个辖区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建档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家庭医生网格化服务,由各团队长任组长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小组,成立专门建档工作小组和居民健康体检小组相互积极配合采取统一体检服务的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主动建档意识。为提高我辖区居民主动参与建档意识,我院大力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让每一名居民了解全名预防保健工作及居民健康档案,积极主动配合我院建档工作小组顺利完成居民建档工作。
(4)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保质保量完成,我院对每一名参与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了业务培训,让每一名工作人员熟悉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练掌握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建档程序。
截止2017年9月底,我中心完成电子建档 76043人,规范化电子建档74278人,完善建档率97.4%。纸质档案74278人,规范化纸质建档74278人。2017年我中心完成全民健康体检45690人,其中0-6岁9993人,7-17岁19054人,18-34岁1695人,35-64岁7727人,65岁及以上7221人,已完成年检纸质档案45690人,完成录入四川省卫生系统45690人,结果反馈到居民手中31823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37232人,满意度100%。我们中心还组织了本院128名职工的健康体检及其档案的完善,对辖区机关事业单位1342人进行体检并完善体检资料和系统录入。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叶酸、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按相关规定实施:
(1)叶酸项目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关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玉蟾街道2017年1月至9月补服叶酸人768人,发放叶酸瓶数4763,增补叶酸知识调查89人,知晓人数89人。
(2)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根据泸县卫生局、财政局《泸县2016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泸县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通知》精神,对我街道住院分娩的产妇进行住院分娩补助。我中心辖区内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共有7家,其中公立性医疗机构3家,民营医疗机构4家,我中心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在县内医疗机构分娩的由所在医疗机构直接补助,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主要补助在县外医疗助产机构分娩的产妇。2017年1月至9月我中心及民营医院进行住院分娩补助164人,补助金额达8.2万元,其中我中心补助158人,补助金额7.9万元。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泸县2013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泸县卫发〔2013〕84号)。我中心结合常规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儿科等医疗保健工作,以首诊负责的原则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并做好相关登记;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提供随访管理服务,为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定期随访和检测等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与干预措施;对辖区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督促梅毒、乙肝感染孕妇接受预防母婴传播相关措施,参与并接受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按《传染病防治法》报送信息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协助县妇幼保健院做好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随访管理服务。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我中心共对189名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
(5)基本医疗的开展。
二、部门概况
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80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34万元,占100%。
2017年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80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34万元,占77.97%;项目支出177.00万元,占22.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3.34万元,支出803.3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03万元,增长24.1%支出增加156.03万元,增长24.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6.03元,增长2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3万元,占8.89%;医疗卫生支出695.33万元,占86.56%;住房保障支出36.58万元,占4.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6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8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9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9.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指导、调研工作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医疗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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