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监察、劳务开发、人才引进等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泸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扎实开展工作。
1.狠抓工作落实,主要指标完成良好
2017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00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失业人员再就业157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4%;城镇登记失业率3.03%,控制在目标任务4%以内;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14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9%;品牌培训23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参保4391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6%,征收基金1200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969910人,参保率98.39%,居全市第三,征收保费总额13673.36万元。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6.74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169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75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44.8209万人,其中,缴费人数17.4423万人。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5.311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18.1419万人。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收入64255.74万元;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346.74万元;生育保险征缴收入605.0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收入3115.78万元;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89614.0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6343.85万元。前三季度实际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04元,完成比例81.7%,增速8.8%,全市排位第三。
2.狠抓业务工作,推动人社工作全面发展
(1)聚力双创工作,实现就业总体形势稳定。一是狠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制定《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等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延迟贷款期限最长3年,取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条件限制,推进落实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审贷时间。二是狠抓就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制定《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完善《创业培训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强化培训机构认定入口关、过程管理监督关、结业考核关,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结业考试考核,确保培训实效和资金安全。全年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2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三是狠抓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失业保险征收扩面和稽核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支持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宣传,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
(2)聚力社会保险工作,实现社保广覆盖。一是抓好扩面征缴工作。二是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三是抓牢社保基金安全工作。
(3)聚力人才队伍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成效明显。全年共录(聘)用公务员(参公人员)12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5人、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4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前三季度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420人,公务员(参公人员)81人。直接考核引进法律、金融、医疗等行业人才114人,其中,通过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引进39人,达到招才引智的目的。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简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办理程序,259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高级职称,同比增长81%,自主评审中级职称人员达1973名,极大提升了泸县高层次人才数量和质量,顺利完成泸县行政区域内121个学校单位,6511名职称过渡确认审批和换(补)发职称资格证书办理。抓好职称评审工作,全年晋升初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共1217名,其中1名教师获得正高级职称,304名教师晋升为一级教师职称,同比增长169%。指导行业部门对水利水电、建筑、矿山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共1000余人次。
(4)聚力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截止三季度末,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的达356户,涉及劳动者23048人;补签劳动合同526份,督促用人单位为136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补缴社会保险210万元。接待劳动保障监察各类日常政策咨询 1025件次,举报投诉立案103件,已结案件103件,结案率100%,为5401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6799.67万元;及时参与和协助处置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5起,涉及劳动者1020人。开展了“季度农民工工资专项排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53户次,涉及劳动者3.62万余人次。
二是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努力化解劳资纠纷。加强多部门联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率。1-11月,仲裁院共接待来访群众及当事人940余人次,受理劳动争议208件,其中,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4起。受案标的1040余万元,结案金额870余万元,涉案当事劳动者283人,已结案208件,结案率达到100%。今年7月,泸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社厅授予“省级示范仲裁院”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县区单位。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落实了领导包案、接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积极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0件,认真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做到了件件落实,没有发生积压不办的现象。认真研究政策,积极牵头协调90年代末未分配中专生、企业军转干等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全力以赴妥善做好了“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平稳。
(5)聚力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应脱贫尽脱
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情况,在全县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实名制登记入库和动态管理,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一库五名单”,准确掌握贫困家庭劳动力基本情况。通过帮扶,全县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8200人,其中,转移就业4583人,有劳动能力贫困家庭中零就业户数动态为零。
(6)聚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围绕“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四大建设,基本建成全县统筹、标准统一、智慧融通、方便快捷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实现服务标准化。全县所有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人社平台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全县20个镇(街道)人社阵地面积基本能达标准化要求且能满足业务经办需要;50个社区251个行政村,90%以上进行了阵地新建或改扩建。镇(街道)、村(社区)金保专网连通率达100%,实现金保工程全覆盖。50个社区建立了EPOS银行存取款平台。全县村(社区)人社平台共配备304名专职劳保协理员。每年经办机构组织各条块经办人员集中1天以上的学习不少于2次,镇(街道)劳保所组织协理员开展半天以上的集中专项业务培训不少于5次。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服务专业化。全力开展素质提升工程,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酒城讲坛讲师为全体党员讲政策、上廉政党课、开展专题宣讲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培训。2017年以来,共开展培训18次,培训干部职工389人次,送出培训64人次。
二、部门概况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十三股二室,下设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泸县人才服务中心(含劳务开发办)、泸县人事考试中心、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单位。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26名(含参公管理单位编制10名);在职人员共5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县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137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8.15万元,占100%。
2017年泸县人社局本年支出合计13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61万元,占70.14%;项目支出411.54万元,占29.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78.1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27万元,增长10.88%;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8.1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27万元,增长10.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5.27万元,增长10.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5万元,占19.09%;(205)教育支出10万元,占0.73%;(206)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7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23万元,占74.6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1万元,占2.05%;(221)住房保障支出38.56万元,占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1002):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公务员招考(项)(2011011):支出决算为100万,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公务员综合管理(项)(2011012):支出决算为3万,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11050):支出决算为81.82万,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1099):支出决算为58.24万元,完成预算1164.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一般转移支付(2018年“三支一扶”高校大学生生活补助)53.24万元。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50803):支出决算为10万元,属于追加预算。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2060502):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80101):支出决算为756.63万元,完成预算237.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新增、调资、追加预算经费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80102):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年初代编全县培训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80105):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80106):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80107):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49.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80108):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80112):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80199):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支出决算为60.59万元,完成预算11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新增。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14.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费增加。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80902):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01):支出决算为20万元,属于追加预算。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1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新增。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支出决算为38.56万元,完成预算117.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进新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6.6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7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39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预算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接待规模、次数和标准;会议费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8万元,占36.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日常公务活动,开展人社政策宣传,基层工作调研,到省市开会,实施劳动监察执法、工伤调查、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2017年油价上涨以及出车次数、车辆保养费用等增加。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原因是2017年12月我单位将公务用车无偿划转给泸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1-11月实际产生了公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工作费用。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40人次,共计支出4.7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43万元,下降41.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上十项规定、市上十二项规定、县上十三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接待次数及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93万元,比2016年增加63.23万元,增长19.6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10人力资源事务: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
2011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1011公务员招考:指用于公务员招考方面的支出。
2011012公务员综合管理:指用于公务员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1105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205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508进修及培训:指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050803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206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20605科技条件与服务:指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0801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2080108信息化建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抚恤: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809退役安置:指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221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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