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环境保护局及下属单位2017年度决算数及说明
四川省泸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泸县环保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泸县环境保护规划。
2、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落实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工作。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
8、负责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齐抓共管,实现了空气质量指标全面提升。开展重点行业(砖瓦制造、玻璃制品、陶瓷制品)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专项治理整治工作,确保重点企业达标排放。
2、攻坚克难,全力确保了濑溪河达Ⅲ类水质。实施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全面整改小酒厂污染问题。
3、健全机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泸县工作方案》;完成自然保护区(牛滩白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清理上报工作,落实管理机构和编制人员,编制完成《牛滩白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规划》。
4、测管协同,监测执法工作实现新突破。紧紧围绕全县环保中心工作,建立测管协同机制,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5、规范提效,扎实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改造、投资拉动等为名恢复生产,严把环境准入关,防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保证审批提速质量不降。
二、部门概况
泸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个,其他事业单位(泸县环境监测站)1个。全局(含监察执法大队和监测站)现有正式编制61个,其中局机关12个,监察执法大队24个,监测站25个,在职职工5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县环境保护局(汇总)本年收入合计605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5.35万元,占94.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50万元,占5.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泸县环境保护局(汇总)本年支出合计605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67万元,占13.22%;项目支出5256.18万元,占86.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56.85万元,支出总计6056.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969.02万元,支出总计增加4969.02万元,增长456.78%。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47.52万元,增长427.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变动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2万元,占0.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0万元,占0.45%;节能环保支出5620.97万元,占98%;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支出33.26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5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决算为25.7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为5620.9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735.82万元,具体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11.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9.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1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83.11万元;污染防治(类)水体(款)4537.04万元;自然生态保护(类)生态保护(款)40.00万元;污染减排(类)环境监测与信息(款)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支出为33.26万元。具体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58万元、津贴补贴42.85万元、奖金2.93万元、伙食补助费4.48万元、绩效工资89.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89万元、住房公积金33.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
公用经费15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74万元、印刷费3.00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5.0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9.7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3.08万元、其他交通费3.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9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1.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93万元,比2016年增加85.12万元,增长139.98%。为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抽调人手,增加了机关的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7.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资产采购和监测仪器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环保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078.04万元,覆盖率达到5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开展常态化绩效监控和评价,二是人才培养和工作创新上欠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常态化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工作创新力。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重点项目截污干管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由于项目的复杂性导致项目时间跨度大,拨付资金稍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力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2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指政府环境管理事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指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污染防治(类)水体(款):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类)生态保护(款):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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