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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17:08:00 【字体: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商务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内外经外贸、服务业、市场体系建设、电子商务、酒类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市场规划及建设、消费品市场调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酒类产业发展和监督、国内外贸易管理、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商贸物流和服务业发展、商务综合执法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

社消零、服务业增加值、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白酒产量、白酒销售收入、白酒入库税金。2017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6亿元,增速13.4%,居全市第三位;服务业增加值完成68亿元,增速10.1%,居全市第三位;外贸进出口总额548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006万人民币;实现白酒产量31万千升、销售收入70亿元、入库税金1.38亿元,酒业综合指标考核获全市一等奖。

2.重点工作

(1)电子商务工作。泸县自创建为四川省首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来,已建成完善13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孵化运营服务中心、建立完善泸县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自建更新平台“川帮网”泸县特色商城,链接“苏宁易购”、“天虎云商”、“淘宝”等知名电商大平台,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已建成占地面积13.66亩,总投资4500余万元的泸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即将运营;建成272个电子商务服务店,实现全县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全覆盖;完善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质量追溯系统、物流配送系统。2017年,开展电商人才培训6期,培训800余人次;开展电子商务专项扶贫工作,以40个贫困村为重点,探索推进电商精准扶贫村“五个一工程”;建立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有序推进潮河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构建电商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2)服务业工作。出台《泸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确定八大产业发展重点,明确扶持政策,落实扶持资金,列入县委、县政府单项目标考核;推进万福大都汇、电商产业园、玄滩万福商业城等项目建设,打造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新型商圈;推进“泸县造”产品提档升级,推动产品出省进京,共组织70余家企业参加“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全国年货购物节”等会展活动;依托省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医药产业园,扩大集聚区辐射半径,以科技为核心的园区服务业成效逐步显现;依托县城核心圈、大玉蟾山综合开发等,带动商贸、旅游等服务业集聚发展,温泉龙街商气人气逐步上升;成立餐饮协会,举办首届龙城美食节,评选泸县十大名厨、十大名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品牌。

(3)市场体系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示范县,争取项目资金500万元。创建成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个、省级商贸示范镇1个,市级商贸示范镇2个。在建大型商业综合体3个、新开业商业街2条。投资5000余万元,新建城西农贸市场和玄滩新汇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乡镇农贸市场5个,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提升。通过示范带动,全县限上商贸企业达到113家,规上服务业企业62家,A级物流企业6家;电商企业15家,网商微商数量成倍增长,应用电商销售产品数量不断攀升,全县共收发快件达420万余件,电商交易额约18.5亿元。龙眼直销港澳,实现“泸县造”产品走向国际市场零的突破。

4.外资外贸工作。现有实绩的企业8家,出口产品种类有纺织品、玻璃制品、化工产品、医药、医疗器械等,销往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13个国家和地区;进口实绩的企业2家,进口产品种类主要有矿石、医药原材料、印刷材料。培育壮大大洲化工、众邦制药、新康意新材料、科瑞德凯华制药、阿斯特医疗器械、鑫利制衣等外贸进出口重点企业,产品远销欧美及东南亚,增长势头良好。

5.酒业工作。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117张,配制酒证2张;有生产性酒类实体企业93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6户,泸州市“小巨人”企业8户,窖池1.5万余口;有中国驰名商标6件,四川省名牌产品9件。安排1000万元的酒业发展专项资金和2000万元过桥贷款资金,为酒类企业担保贷款2.8亿元,通过过桥资金为酒类企业提供过桥借款1.37亿元。组织47家酒类企业参加酒博会、春秋季糖酒交易会等展会和“川货全国行”等活动,设立场内展位22个,参展产品达486个,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10名同志参加浙江大学“酒业营销拓展专题培训班”学习;开展泸县首届酒类企业“上甑”技能比赛活动,选拔3名优秀人才参加全市“上甑”技能比赛。鼓励企业参加酿酒评委、首席质量官资格和安全资格考试。

6.安全工作。聘请专家对酒类企业安全环保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和“汛期”等重点时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环保大检查,定时召开部门联席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创新实行网格化管理,对20个镇(街道)的商贸(酒类)流通企业安全监管进行了全覆盖,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全年开展酒企、商贸物流企业人员培训会6次,培训1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安全环保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概况

泸县商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泸县酒类产业发展局和泸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县商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79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2.20万元,占100%。




             (图1:泸县商务局2017年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泸县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13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59万元,占33.37%;项目支出757.78万元,占66.63%。




(图2:泸县商务局2017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92.2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44.50万元,增长56.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2017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37.37万元,减少114.09万元,下降9.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验收,项目资金结转2018年。


图3:泸县商务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图) 




 

 

(图4:泸县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07万元,下降9.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验收,项目资金结转2018年。




(图5:泸县商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70万元,占41.91%;教育支出31.54万元,占2.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万元,占2.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5万元,占1.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5.36万元,占50.59%;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占1.33%。




(图6:泸县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7.83万元,完成预算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室设备采购资金有剩余资金2.40万元,结转2018年;

(2)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商贸事务(款)外资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6.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1.51万元,完成预算3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工作暂未完成,发展资金100万元结转2018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发展项目工作暂未完成,促进资金500万元结转2018年;

(2)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58万元,完成预算3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外经贸发展项目后续工作暂未完成,发展促进资金86.18万元结转2018年;

(3)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预算8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12月产生的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经办人结账未及时,结转2018年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8万元,占5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9万元,占48.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及酒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展、环保工作和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支出决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0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向上级部门多次汇报服务业、电子商务等工作工作餐费0.36万元;上级部门多次来泸县调研、检查商务、酒业工作、其他部门来泸县考察学习工作餐费1.23万元;电子商务、服务业、酒业等招商引资接待费3.8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底产生的部分公务接待费暂未结账。




(图7:泸县商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9万元,比2016年增加84.09万元,增长168.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精准扶贫、依法治县、安全环保等工作的投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现代办公设备、采购公车保险、购买服务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泸县商务局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泸县商务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外资管理(项):反映泸县商务局外资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反映泸县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泸县酒类产业发展局、泸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反映泸县商务局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对外贸易管理、国际经济合作、外资管理、国内贸易管理、招商引资、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项):反映泸县商务局在出入境商品检验监管、人员卫生检疫监管、动植物检疫监管及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监管等事务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泸县商务局用于培训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泸县商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泸县商务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泸县酒类产业发展局、泸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泸县商务局除食品流通安全补贴、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泸县商务局除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等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的支出。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泸县商务局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的其他支出。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泸县商务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商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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