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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公路养护管理段2017年部门决算

来源:泸县公路管理养护段 发布时间:2018-10-17 14:40:00 【字体:


泸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公路养护管理段管养全县238.1公里的县道公路。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包括公路养护与改建、公路养护质量监督检查与路况评定、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养好公路,保障畅通,服务社会的宗旨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巩固了四川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成果,现将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1、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氛围,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体系,加强对交管站管养工作的指导。对养护人员开展养护工作培训,全面提升全县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2、养护生产工作。养护段结合紧紧围绕构建畅、安、舒、美的行车环境,紧扣创新、发展、规范、勤俭工作主题,更新养护管理观念,以标准化养护管理为手段,以年初制定的养护工作目标为出发点,创新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养护工作开展扎实而有成效。

3、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安全的巡查;管养公路破损路段整治;桥梁的安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的维护;汛期地质灾害的处置;养护站安全隐患点控制;对镇(街道)交管站的业务指导与检查考核。

二、部门概况

泸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共有编制人数78人。截至2017年年底,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5人,退休人员61人。下设办公室、财政务室、养护办、安全办及10个养护站(牛滩养护站、顺河养护站、狐狸坡养护站、喻寺养护站、兆雅养护站、万定养护站、仙佛养护站、百和养护站、云龙养护站、玄滩养护站)。管养县道238.1公里[合牛路(万定-得胜)、进港路(兆雅-胡溪口)、嘉清路(嘉明-喻寺)、福代路(福集-天洋)、玄参路(玄滩-百和)、福石路(化肥厂-石桥)、福高路(福集-牛滩)、泸荣路(石洞-石桥)、福清路(福集-清江)、云百路(云锦-百和)。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9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29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42万元,占74.69%;项目支出327.48万元,占25.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196.27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293.90万元。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2 万元,减少1.69 %,支出增加124.66  万元,增加10.66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62万元,减少1.69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9万元,占8.9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2万元,占3.06%214交通运输支出1103.84万元,占85.31%221住房保障支出34.25万元,2.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103.84万元,用于全县县道公路的养护经费及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57.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9.41万元。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62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25万元,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66.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4.94万元、津贴补贴8.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83万元、绩效工资322.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5.98万元、抚恤金29.66万元、生活补助9.82万元、医疗费3.24万元、奖励金0.09万元、住房公积金34.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万元。

公用经费48.6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5万元、手续费0.17万元、电费0.13万元、邮电费4.32万元、差旅费6.97万元、维修(护)费1.37万元、会议费2.63万元、培训费1.09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7.48万元、福利费10.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4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8万元,占93.5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6.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2辆、其他车型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巡查、业务办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4万元,下降22.16%。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0人次,共计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律师、安岳县政协。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3万元,下降61.8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泸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保障了城乡公路的畅通,提高城乡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公路的使用寿命,减少了大中修的维修费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用于全县县道公路的养护经费及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2、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养护段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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