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广播电视台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广局党委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宣传工作中,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着力提高宣传水平;在事业建设上,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宣传职能,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保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宣传职能,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保障。
推出了十五集系列报道《寻着英雄的足迹》;录制了专题节目《当代罗盛教——蔡松松》;搜集了大量素材为拍微电影《蔡松松》作准备。先后推出了“回眸2016”、“走基层 看泸县”、“脱贫攻坚进行时”、“喜迎十九大——砥砺前行的五年”等大型系列报道,共播出系列报道98期。
2、树立栏目强台意识,发挥电视专题片的宣传作用
我台与泸县图书馆合作,推出一档社教类新节目——《泸县读书会》,专题片《蔡松松》获得第五届“全国市县电视台推优活动”专题类一等奖,电视栏目《焦点》之《地下天堂》获得第五届“全国市县电视台推优活动”栏目类一等奖。
3、抢抓新时代机遇,媒体融合、打响品牌
泸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每天更新六条信息(周末两天每天更新四条),每周一共更新五十二条信息,泸县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成功图文直播了泸县政法系统庆祝县城迁建二十周年文艺汇演、泸县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典型事迹展示活动、“青春喜迎十九大 不忘初心跟党走”泸州市泸县“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典型事迹展示、泸县2017道德模范颁奖晚会、2017年中国旅游日庆祝活动(泸州)暨泸县乡村旅游文化季开幕式等大型活动
4、强化保障,抓好技术工作,确保安全播出
全年保证了安全工作零事故,在十九大等重要时期保障了电视广播的安全播出。全年顺利完成了现场录制60余场次,全媒体直播3场次。组织召开了2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应急灭火器使用培训。对值机人员进行了4次安全播出培训,完善了安全播出应急指挥流程,提高了技播部人员及时处理应急事件、突发安全播出情况的能力。
二、部门概况
泸县广播电视台为县文体新广局下属单位,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新闻部、技播部、电台、新媒体、社教部、总编室七个部门,事业在编人员40人,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目标工作任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县广播电视台本年收入合计68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泸县广播电视台本年支出合计68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31万元,占53%;项目支出322.22万元,占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5.53万元,支出总计685.5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15.58万元,增长20.28%,支出总计增加115.58万元,增长20.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5.58万元,增长2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5万元,占6.35%;医疗卫生支出19.54万元,占2.85%;住房保障支出24.93万元,占3.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7.51万元,占87.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 支出决算为56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9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万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万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采访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采访、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3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采访工作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学术交流,到省厅争取资金,央视、省台、市台协调外宣工作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广播电视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县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专业设备、办公设备(具体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广播电视台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未2017年未开展绩效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指电视台保障机构日常运营,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指电视台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玉蟾山运营维护等产生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单位用于职工死者家属的抚恤费用。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泸县广播电视台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泸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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