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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7 16:35:00 【字体:

四川省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为全县人民提供防疫保障、疾病处理、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疾病防治研究等工作,同时,承担着大量国家、省、市项目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2017年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全市平均水平低23.08%,较全省平均发病水平低34.85%。

2. 2017年,全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应种147332针次,实种147319针次,报告接种率99.99%,未发生预防接种事故。

3. 截止12月31日全县报告粗死亡率7.17‰,恶性肿瘤报告发病率2.36‰、报告死亡率1.83‰,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发生率687.76/10万,报告死亡率123.63/10万;超额完成2017年度窝沟封闭任务数;基本公共卫生电子建档率达96.56%、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70287人(上级任务数69500),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21045人(上级任务数19000),老年人健康管理91108人。(全省65岁人口比例11.54%)。

3. 2017年干预吸毒人员553人次,累计发现暗娼场所100余家,干预暗娼1286余人次,开展艾滋病检测87561人,筛检率为10.07%;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99.41%,近五年报告发病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全年共筛查麻风病可疑患者30例,密切接触者筛查16人,麻风病患者新发生畸残17%,规则治疗率、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等指标均达100%;

4. 全年监测公共场所151家,检测饮用水标本138个,土壤标本20份,各类食品样品23份,合格11份,合格率47.8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抽检各类食品,完成抽检任务。完成3个监测点学校600名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和12间教室教学与生活环境监测.成功通过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考评验收。

5. 2017年经实验室资质认定检测项目234项;新添免疫蛋白印迹仪、旋转蒸发仪、马弗炉等设备,即将开展艾滋病确证实验,并拓展食品农药残留及食品添加剂部分检测项目;2017年取得全国合格尿碘实验室、合格盐碘实验室证书;取得全国结核病分子实诊断技术能力验证合格证书。

二、部门概况

泸县疾控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技术指导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32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万元,占61.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287.44万元,占38.7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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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本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9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94万元,占78.26%;项目支出639.83万元,占21.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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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本中心年初结转41.9万元,年末结转419.57万元,为新大楼基建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3万元,支出总计1655.3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4.74,增长175.3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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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3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94.44万元,增长1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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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5万元,占4.52%;医疗卫生支出1540.38万元,占93.06%;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占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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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22.91万元,完成预算77.23%,年末基本建设款项结转419.5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 支出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为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为3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8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5万,决算支出8.5,决算支出减少2万;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决算数6.8万,决算支出减少0.2万。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万元,占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万元,占44.4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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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科室下乡开展工作以及到市上、省上送样、开会、培训(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用酒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5万元。主要用于试剂采购,办公设备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中心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应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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