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县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泸县县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我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活动制度和参政议政机制,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建立资料档案,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问题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发展经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络海外有关民间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发挥民间商会作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建立档案,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培养和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的非公经济积极分子队伍。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8.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对口联系制度及其他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业务培训。
9.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全县统战干部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学习统战条例,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五比五看”。
2、召开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建言献策。
3、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到奇峰镇开展三下乡活动。
4、指导、协助各民主党派完成换届。
5、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
6、积极参与援藏工作。
二、部门概况
纳入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统战部本级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本年收入合计39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59万元,占10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39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2万元,占42%;项目支出228.47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8.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入增加129.14万元,增长47%;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
大幅增加的主要是因为自2017年我县将民宗办升格为民族宗教事务局、统战事务中心增加4名编制。打造县级党派之家,提升泸县基层统战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9.14万元,增长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5万元,(205)教育支出23万元,占4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占23%;(210)医疗卫生支出6.11万元,占12.5%;(221)住房保障支出8.3万元,占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2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8.4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50803):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 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支出: 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 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52万元、津贴补贴32.68万元、奖金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2万元、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3万元其中抚恤金25.26万元,生活补助0.36万元,住房公积金8.3万元等。
公用经费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万元、印刷费0.82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2.04万元、会议费4.12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福利费0.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指导、调研工作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58万元,比2016年增加22.55万元,增长1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它办公设备69.63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34统战事务:指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指除统战事务中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10.205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508进修及培训:指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050803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221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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