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毗卢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毗卢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毗卢镇隶属于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位于泸县东北角,与重庆市永川市、荣昌县接壤。镇政府主要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以及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工旅兴镇、农渔富民”发展战略,克服经济下行困难,统筹兼顾,聚焦突破,全镇经济持续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毗卢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2.人员情况:2017年行政人员编制42人,事业单位编制17人,2017年年末行政在编干部职工38人,事业在编职工12人;下属4个学校,人员编制229人,在编干部职工20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587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7.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587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9.91万元,占55.80%;项目支出2597.52万元,占44.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77.4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34万元,增长4.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0.98万元,增长8.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7.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55万元,占5.30%;教育支出1889.16万元,占32.47%;科学技术支出7.77万元,占0.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2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35万元,占12.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83万元,占5.44%;节能环保支出348.70万元,占6.00%;城乡社区支出524.99万元,占9.02%;农林水利支出1320.42万元,占22.70%;交通运输支出97.21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256.84万元,占4.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9.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2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2万元,占74.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新车增加。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情况执行控制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7批次,25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项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万元,增长/下降1.7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情况执行控制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9.7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毗卢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6万元,比2016年减少282.05万元,下降75.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毗卢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4.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工程项目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毗卢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执行中期评估不及时,二是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不及时,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补充。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5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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