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康复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含公开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康复医院是泸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福利事业单位,是泸县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也是差额预算拨款单位,负责收治全县精神疾病患者, 承担着全县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康复、人才培养和公共卫生管理等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实现门诊人次5359人次,收治病人2802人次。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开展顺利。组织专科医师对各乡镇精防办每季度督查一次。各乡镇、村卫生室都已对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建档立卡、诊断及风险评估,全县建档人数已达3390人,检出率超过4‰,规范管理率86.73%。督促乡镇定期进行随访和体检,将风险级别进行量化,并要求将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网。两个项目同步实施。作为686项目和社会精神病人免费救助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今年,在县民政局和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在各乡镇民政办和卫生院的大力配合下,我院顺利完成了4次下乡巡诊发药工作。全年共计下乡253人.天,出车51台次,共计诊治发药8500余人次,发放免费药品330万元,新增精神疾病患者280余人。配合乡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了共计51人次的随访,多次参与县民政局、卫计局、公安部门对突发重精患者的应急处理。同时做好了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发放宣传资料5千余份,形成了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的长效机制。通过两个项目实施,有效降低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现象的发生。
二、部门概况
纳入泸县康复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泸县康复医院无下级外设机构,内设门诊部、住院部、办公室、财务科、精一科、精二科、院感科、放射科、医务科、精防科、后勤总务科等科室。
泸县康复医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2人。
离退休人员20人。 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4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22万元,占56.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占43.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4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23万元,占73.49%;项目支出170万元,占26.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1.22万元,与2016年717.63万元相比,增加了423.59万元,增加59.03%;2017年支出总计641.22万元。与2016年817.6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减少176.41万元,下降21.58%。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717.6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6.41万元,下降10.65%。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5万元,占7.38%;医疗卫生支出566.04万元,占88.28%;住房保障支出27.83万元,占4.34%。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21002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支出决算为43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210040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精神卫生机构:支出决算为10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210110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7.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8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7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1万元,占23.27%。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属救护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医疗救护、精神卫生防治、督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工作检查、加班工作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1.49万元减少0.58万元,下降38.93%。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4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2283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采购、车辆保险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县康复医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故未对下属单位开展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精神卫生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