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我县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拟订和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科技计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县共获得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获得认定泸州市科技型企业31家,实现高新技术产值36.2亿元。申报泸州首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5家,申报并成功获得省级众创空间备案1家,获得认定市级众创空间3家,获得认定县级众创空间5家。成立西南医科大学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基地和泸县博士(专家)工作站。申报2017年省、市科技(专利)计划项目33项,安排县科技项目申报30项,立项实施24项,安排项目经费207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项目财政资金268万元。获得专利授权350件,实现万人有效发明专利量达0.96件,实施专利64项,新增产值7.6亿元。
二、部门概况
泸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核定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5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08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79万元,占10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08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5万元,占10.19%;项目支出977.84万元,占89.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088.79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088.7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5.37万元,增长27.58%,支出增加235.37万元,增长27.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5.37万元,增长27.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占比2.76%;科学技术支出:954.72万元,占比8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占比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7万元,占比0.5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万元,占比7.35%;住房保障支出:6.97万元,占比0.63%。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2017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
2.(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开支;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技术交易合同补助、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经费、小微企业研发补助、专利奖经费等项目费用支出。
(2)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县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县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项):支出决算为130.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县级双创经费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99万元、津贴补贴28.82万元、奖金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9万元、住房公积金6.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等。
公用经费1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1万元、印刷费0.52万元、水费0.70万元、电费0.79万元、邮电费0.9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5.0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4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到泸县开展工作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9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省、市单位多次开展工作调研、检查指导。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万元,比2016年增加5.77万元,增长62.1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泸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支出(项):指反映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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