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二0一七年我镇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一保工资,二保稳定,三保其他事业的发展”的宗旨,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安排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保证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单位基本情况
经编委核定,牛滩镇人民政府人员情况如下:
(一)政府部门: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员小计54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行政工勤3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5人;退休人员48人。
(二)教育系统:编制人数195人,实有在职人员计177人(学前教育15人,小学教育144人,中学教育18人),退休人员118人。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牛滩镇收入决算总额为7218.85万元,其中:
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6万元;
1.2 一般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96.63万元;
1.3 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补助收入1920.69万元;
1.4 上级追加基金收入30.23万元;
1.5 上解支出1004.70万元。
(二)2017年牛滩镇支出决算总额为7218.85万元,其中:
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84万元;
2.2 教育支出2058.31万元。
2.3 科学技术支出50.15万元。
2.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73万元。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93万元。其中:五保供养134.11万元;
2.4 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201.20万元;
2.5 节能环保支出230.24万元;
2.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2.07万元;
2.7 农林水事务支出2069.54万元。其中:村工资和办公经费459.36万元,大学到基层就业补助10.71万元;
2.8 交通运输支出269.84万元;
2.9 住房保障支出276.10万元;
三、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牛滩镇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牛滩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牛滩镇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牛滩镇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乡镇规委会工作、团委工作、党委工作、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征兵工作等方面。
(二)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学校运动场、教学楼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学生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五保供养、大学生入伍奖励等。
(四)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等支出。
(五)节能环保,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
(六)城乡社区支出,用于社区干部工资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道维修及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等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用于电网建设。
(九)其他支出,用于敬老院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7218.85万元,支出7218.85万元,实行收支平衡。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牛滩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84万元,比2016年减少44万元,下降6.5%。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牛滩镇政府严格按按照采购程序,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等采购事宜负全部责任,在采购预算金额8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需求设置、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采购等重点环节,通过单位办公会集体决策,决策过程形成完整记录,未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2017年度我镇采购支出总额345.0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10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牛滩镇共有公务用车1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9.4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4万元,占6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2万元,占35.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2016年相比下降3.5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4万元。其中: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46万元,下降5.88%。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31万元,下降9.46%。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2548人次。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镇及各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考核预算。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牛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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