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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及预算信息公开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0 17:05:00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泸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嘉明镇设置办事机构5个,即四办一所: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生办)、群众工作办公室和财政所。

镇人大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有关综合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

1、党政办公室    (办公电话:8283207)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人事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

(3)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5)负责统战、工商联、侨务和对台工作;

(6)负责团委、妇联、工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文秘、信息、调研、保密、督查督办、档案、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8)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电话:8283425)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

(6)负责经济统计工作;

(7)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农业规划、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8)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公电话:8281626)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民兵工作,双拥工作,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3)负责政府法制和普法宣传工作;

(4)负责村民自治、村(社区)委员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5)负责社会优抚、扶贫、救灾、救济、低保、五保、救助、殡改、婚姻、行政区划及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残联、老龄和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开展,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9)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群众工作办公室    (办公电话:8283680)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掌握辖区内信访动态,信息汇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工作;

(3)负责信访问题的受理、排查、调处及分流处理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和转办的信访事项;

(5)协助、配合上级信访部门调查处理信访案件;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考核村(社区)的信访和维稳工作;

(8)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政所    (办公电话:8281698)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2)负责编制和执行乡镇预算,乡镇财政性资金、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

(3)负责村社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乡镇、村级债权债务;

(4)负责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嘉明镇事业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全镇设置3个全民所有制公益性事业单位,即: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费形式均为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撤销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建管所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农村人才服务站、劳动保障所和救助站牌子。

1、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8283274)

各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计划生育宣传岗位:宣传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知识;进行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做好避孕药具的供应、发放、管理和效果随访工作。

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岗位:开展查环、查孕、查病“三查”服务;开展孕前指导、孕后咨询、术后服务;落实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按《常用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开展节育手术;巡回村组、农户服务上门,落实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做好镇村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及育龄群众的培训工作。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8283154)

各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宣传文化体育服务岗位: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搞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协助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出版物市场和印刷行业的日常管理;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丰富的文化服务;负责文物保护及收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指导镇、村级文化活动阵地建设。

劳动保障和人才资源开发岗位: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动员组织社区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为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等社区就业服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工作,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小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支取,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各项统计、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打工的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贯彻执行农村人才开发的相关政策,准确掌握乡镇农村人才现状、现实需要和发展趋势,建立农村人才信息平台,搞好储备和跟踪服务;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开发规划;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围绕市场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推荐评定农业技术职称人选,协助办理职称评聘手续,选拔、推荐农村优秀人才;构建农村人才交流网络,建设农村人才市场;宣传农村人才开发情况和乡土人才典型,建立农村优秀人才开发示范村和农村专业协会,协助科研资金的筹集和科研场所的落实。

社区工作岗位: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居民区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等党的组织,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组织推进非公企业、居民区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等的党建工作;教育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引导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社会救助服务岗位:负责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教育;负责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回原籍或住所地的工作;负责本镇流入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回;做好受助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的医疗救助工作。

3、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8283178)

各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村镇建设服务岗位: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检查;镇村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环境卫生服务岗位:负责镇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所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核定总编制280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36名。在职人员总数263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225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00万元,较2017年收入数4535万元,增加2365万元,增长52.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务车补贴等增加1000万;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0万元,较2017年支出数4535万元,增加2365万元,增长52.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务车补贴等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6900万元。

人员经费预算26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27.28万元,津贴补贴984.87万元,奖金8.49万元,绩效工资21.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0.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万元,住房公积金228.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独子费1.02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3.99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水费11.6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护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一般公务接待费18万元,工会经费2.81万元,福利费4.2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8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接待5万元,商务及外事接待6.1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10.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3.5万元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4个,覆盖率达到100%,并对参与实施与管理的相关办所人员也进行绩效考核,以此保证重点项目预算的顺利实现。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将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且自评打分,一是做好项目科学预算编制,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与预算管理之间管理相结合。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公开表

    

   嘉明镇2018年预算公开表(1).xlsx

   2018年乡镇预算信息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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