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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喻寺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喻寺镇 发布时间:2018-02-07 15:25:00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喻寺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设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群工办、财政所、社事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等部门。其中社事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57人,行政人员38人,行政工人2人,事业人员17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收入预算安排积极稳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支出预算安排,遵循“一要保运转、二要促发展”的原则,首先确保公益性支出和维护正常运转必需的支出。专项支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突出重点,按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动态平衡。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初步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如下:

(一)一般预算收入预算2000万元,与上年任务数有所增长,收入预算的安排情况是:

国税800万元、地税1200万元。    

(二)一般预算支出预算5950万元,比上年一般预算支出数5666.81万元增加283.19万元,增长5%,分类初步安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万元。其中:科技三项费用15万元,党建经费60万元(其中:组织5万元,宣传、精神文明10万元,纪检监察3万元,人大5万元,工会3万元,共青团1万元,妇女儿童2万元,政协.科技2万元,统战1万元,工商联1万元,群众工作及信访5万元,维稳综治10万元,其它12万元)。

农林水事业费支出1970万元;

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7万元;

教育(含成教)支出1520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265万元(其中计划生育53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费支出22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万元;

一事一议支出220万元;

安全管理支出(含应急管理)10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15万元;

偿债支出150万元;

其他支出3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7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略有下降。减少的原因是为了节约开支,压缩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3.4元,与2017年预算数略有下降。下降的原因是为了节约开支,压缩公务车运行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镇实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

七、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喻寺镇2018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按照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扎实推动民生事业等方面重点工作,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将有限的资金重点放在改善民生事业上,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努力发挥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满意度。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镇政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乡镇预算信息公开参考样表(1).xls

四川省了泸州市泸县喻寺镇2018年预算公开表(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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