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及个体工商户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支付和职工社会保险的记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负责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指导;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由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组成,现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稽核审计股、财务股、综合股、征收股、待遇股、退休人员管理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86.1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69.44万元,增加16.72万元,增长2.94%;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86.1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69.44万元,增加16.72万元,增长2.94%,增加原因为增人增资。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10.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7.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7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11万元。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6万元;社会保险宣传等费用10万元;退休人员档案管理费8万元;采购经费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办公费5.1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2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4万,变化是公务接待不能用酒的原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7万,变化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已经无偿划拨给泸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