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泸县妇女联合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妇联主要职责:引领妇女思想发展方向,宣传、发展妇女事业,巩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督促“两规划”实施。泸县妇联设有三部一室:办公室、组宣发展部、家庭儿童工作部、维权部。一级预算单位,属群团组织。
泸县妇女联合会核定总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1.8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1.69万元,增加10.13万元,增长7.69%;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1.8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1.69万元,增加10.13万元,增长7.69%,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79.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4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
泸县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 预算总额6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2万元,商务及外事接待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会议费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妇联组织建设8万元,妇女宣传发展及妇女儿童活动8万元,妇女及妇联干部培训经费8万元,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培育经费5万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经费6万元,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经费5万元,家庭教育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经费5万元,实施妇儿两规划经费4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车辆0辆,其他办公设备10.87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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