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部门,是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临聘人员6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7.9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1.72万元,增加6.24万元,增长2.69%;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37.9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31.72万元,增加6.24万元,增长2.69%。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37.96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1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5.1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0.9万元;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152万元,其中:接待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设备购置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大厅运行费136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未编制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政务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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