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康复医院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及公开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泸县康复医院是泸县民政局下属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泸县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县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全精神卫生防控管理。
2.机构情况。医院设置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精防科、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放射科、院感科、康复科等科室。
3.人员情况。总编制45名,其中事业编制41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人数42人,其中事业人员38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康复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03.8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13.78万元,减少9.94万元,减少1.9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03.8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13.78万元,减少9.94万元,减少1.93%。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康复医院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总额46.79万元,其中: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劳务费8万元,车辆维护费2.55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82万元;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接待费1.5万元,救护专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药品费用支出10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没有变化。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比2017年的170万元减少了70万元,减少了41.18%。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康复医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泸县康复医院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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