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殡葬管理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及公开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泸县殡葬管理所职能: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遗体接运,殡葬岗位培训。
2.机构情况。泸县殡葬管理所系民政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他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总编制5人,其中工勤3名,事业管理2名。在职人员总人数5人,其中工勤4人、事业管理1人,退休人员2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殡葬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4.20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9.70万元,减少15.50万元,减少14.14%;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4.20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9.70万元,减少15.50万元,减少14.1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殡葬管理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50.20万元,较2017年减少10.50万元,减少17.31%。其中:基本工资16.90万元,津补贴14.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10万元,住房公积金3.56万元,办公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福利费0.51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3万元,水费0.5万元,工会经费0.34万元,死亡抚恤金0.3万元。
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44万元,其中:接待费0.5万元,殡葬专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惠民殡葬17万元,房屋修缮12万元,悼念厅物品采购4万元,行业耗材3万元,办公设备采购0.5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去年无采购预算,增加原因是因为今年小卖部准备采购打印机一台。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殡葬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泸县殡葬管理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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