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财政预算公示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参公的事业单位,现内设办公室、路政股,下辖巡查中队、奇峰超限检测站、福集超限检测站,参与管理嘉明、立石超限检测站,担负着保护公路安全畅通的重任。大队坚持“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路政管理工作方针,主要职责是保护路权,维护路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核定总编制20名,其中事业编制(参公编制)16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参公人员13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临聘人员94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泸县路政管理大队固定资产总额848.5382万元,较2017年年初减少190.790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车改后所有执法车划转出本单位。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82.644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77.6657万元,增加104.9789万元,增长18.17%,增加原因为临聘人员由2.5万元每人每年变为3万元人每人每年;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82.644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77.6657万元,增加104.9789万元,增长18.17%,增加原因为临聘人员由2.5万元每人每年变为3万元每人每年。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440.6446万元。
人员支出409.84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5.798万元,津贴补贴42.6106万元,奖金2.81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3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286万元,住房公积金10.45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2万元(临聘人员共有94人,每人每年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732万元。其中:印刷费2.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9万元,工会经费0.916万元,福利费1.37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03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024万元。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2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超限治理办案执法成本32万元,临聘人员运行经费7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0万元,大型修缮40万元,办公楼租赁费24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接待4万元,商务及外事接待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 与2017年预算数7万元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为执法服装采购。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县路政管理大队无公务用车。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泸县路政管理大队未编制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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