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关于泸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6 11:05:00 【字体:

201711151106232714.xls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和部门概况

 泸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6年6月,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现内设办公室、污染控制股、核与辐射监督管理股、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股和行政审批股;下属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泸县环境监测站。其中,1999年11月成立环境监理大队,2003年更名为泸县环境监察大队,2008年更名为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2009年起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1985年成立泸县环境监测站,2003年起,环保事业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全局(含监察执法大队和监测站)现有正式编制61个,其中局机关12个,监察执法大队24个,监测站25个。在职职工53名,加上门卫、驾驶员等临聘人员共有56位工作人员在岗。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泸县环境保护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087.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7.83万元。2014年泸县环境保护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087.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58万元,医疗卫生2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泸县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环保监测和监察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泸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泸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泸县环境保护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费用大幅降低。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有所下降,主要未进行较大的租车活动。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局支出能够按照预算执行,坚持量入为出,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预算数与支出数基本持平,未产生赤字。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的支出数能够在预算的范围内执行,执行预算好,工资等人员基本支出能够在预算内实施,效果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