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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水务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7 15:30:0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泸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水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是一个人员结构复杂,工作面广、任务艰巨的主管部门。

2.机构人员情况。行政编制17名,在职14人,参公编制8名,在职4人,参公人员收支并入行政报表列报。事业编制(含乡镇、街道水管站人员)105名,在职90人。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的主要工作重点如下:一是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及资金。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全省水务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规划,储备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城区濑溪河一期堤防工程、18座水库除险加固、朱梅滩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海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全面竣工,三星桥水库完成主体工程,大王山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三是强化管理,抓好已建水库、水闸、堤防、安全饮水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四川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五是严格执法,确保水利和谐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深化打非治违,推进专项整治。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投入,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部门概况

泸县水务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即党政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规划计划股、安全办公室、监察室和供水站;直属5个事业单位——水政监察大队(参公)、水利管理和技术推广站、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水库管理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下属有2个独立核算的一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三溪口水库管理所、艾大桥水库管理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047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1.16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047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66万元,占15.07%;项目支出8893.50万元,占84.9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0471.16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0471.16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1070.14万元,增长11.38%,支出增加1070.14万元,增长  11.3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90.86万元,减少29.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6万元;农林水支出878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2.16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98.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84.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3.3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16年决算数1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22.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36.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3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35.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和基本支出费用。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公用开支。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70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费用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前期工作费用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42.41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费用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6年决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费用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16年决算数为665万元,主要用于:抗旱费用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6年决算数为619.21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人员工资及基本支出等费用。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安全监督等费用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砂石资源等经常性项目费用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6年决算数为3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项目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06.5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其他日常支出及项目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决算数为75.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7.66万元。

(一)人员经费97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7.41万元、津贴补贴314.54万元、奖金4.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25万元、绩效工资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4万元、抚恤金3.37万元、住房公积金75.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88万元。

(二)公用经费56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万元、印刷费61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8.6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46.49万元、维修费111万元、会议费10.3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7.52万元、福利费8.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1万元。

(三)其他资本性支出45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费4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持平,较2016年预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1910人,共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车辆运行与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03万元,比2015年增加111.72万元,增长24.8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383.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31.35万元,占资产总额87.45%;固定资产1052.47万元,占资产 12.55%。 

 (四)预算绩效情况 

严格按照单位年初预算安排支出,根据财政局要求客观真实编制本部门决算报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泸县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1030153009319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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