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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毗卢镇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0 10:15:00 【字体:

泸县毗卢镇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6年11月29日

 

泸县毗卢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92年,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毗卢镇政府下属4个学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分别为泸县毗卢镇学校、泸县毗卢镇中峰学校、泸县毗卢镇仙佛学校、泸县毗卢镇中心幼儿园;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政府机关1个,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4个),独立核算机构数5个(政府机关1个,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4个)。

单位主要职能: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7年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财政工作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加快发展,确保2017年度财政任务的全面完成。现就2017年财政收支作出预算草案如下:

根据2016年度我镇税收任务及我镇实际,预测2017年我镇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3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1%,预估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将达到2703.79万元,预计上划中央两税税收返还收入47.23万元。综合以上三项,我镇2016年财政收入为4101.02万元,扣除专项上解676.11万元,本级可安排财力为3424.91万元。较去年增加33.89%,项目预算收入(即追加预算部分)暂不列入。

根据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原则,2017年我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424.91万元,较去年增加33.89%,主要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45万元,较去年增加5.23%,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教育支出1716.33万,较去年增加18.13%,用于保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经费。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38.49万元,较去年增加12.83%,用于保障退休、遗属人员退休、抚恤经费、五保供养经费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95万元,较去年增加48.53%,用于保障政府行政、事业人员、教育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农林水支出583.95万元,用于保障村社区干部、村小组干部人员经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

住房改革190.87万元,较去年增加7.23%,用于保障政府行政、事业人员、教育人员等住房公积金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168.8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广播“村村通”、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等便民利民服务等。

    其他支出60万元,较去年增加20%,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开支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我镇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办公费支出174.59万元,印刷费支出9.3万元,公务接待支出17.2万元,公车运行支出5.8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143.3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公务接待17.2万元,较上年减少1.72%, 公车运行5.8万元,较上年减少3.34%;由于我镇严格把关,缩减三公经费,按照财政要求达到逐年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由于年初各部门并未有相关政府采购需求,因此并未有相关安排,若执行年期间因特殊情况需采购,通过向本级人大报告追加预算形式,追加采购预算。

(二)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我镇财政形势比较严峻。首先是我镇一般预算收入只能保障人员经费,政府运转比较困难。其次是估计2017年税收任务目标完成难度加大,要求我们更好的组织财政税收;三是在2017年我镇施工项目完工将陆续支付工程资金及保证金,例如污水处理厂工程、渔业发展、敬老院维修等,将大大增加财政支出规模,预计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为了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我们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做实招商引资,培育税收增长点

认真研判政策,分析国家宏观调控、结构性减税、消费税、资源税政策调整等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断完善收支预测机制和收支考核机制,分析收支执行情况,挖掘增收潜力,提升收入质量。扩大税源解决财力紧张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吸引外地企业在本地经营纳税,切实发挥支柱税源对地方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在稳定本地税源的前提下积极扩大税源。

2、建设重点项目,加快民生改造

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激励民间资本投入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如毗卢镇中心敬老院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毗卢广场二期、北街棚户区改造;毗卢镇学校生活用房、学生住宿及食堂、教学实验综合楼,仙佛学校初中教学综合楼建设等项目;同时主动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强与上级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抢抓机遇,提前谋划,力争各项民生项目稳步落地。

3、加大公共投入,巩固脱贫成果

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稳步推进扩面提标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支持广播电视、体育、计划生育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加快集体经济发展,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发展活泼有力、激励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严格管理脱贫攻坚的项目资金,将脱贫攻坚的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巩固2016年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果实。

2017年我镇面临的发展环境复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党“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努力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夺取建设“工旅兴镇、农渔富民”的新胜利,为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作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即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不含基金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从2014年起,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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