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有下属二级单位1个,名称为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是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医药产业园区行政管理、园区规划的组织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园区招商引资等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泸州医药园区管委会下设有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药园区管委会(包括服务中心)目前有编制共32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共27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24.29万元。
二、2017年预算情况
由于在职人员的增加和业务量的增加,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31.9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19.41万元,增加112.55万元,增长27%;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31.9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19.41万元,增加112.55万元,增长27%。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5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94万元;公用经费47.02万元(办公费23.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19万,咨询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福利费1.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比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72%,增加了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2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经费40万元,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经费50万元,招商项目经费70万元,开放合作项目经费50万元,环境卫生治理项目经费20万元,征地拆迁项目经费1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 10万元,安全生产经费2万元;2017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经常性项目经费比2016年预算经常性项目支出273万元增长了7万元,增长率2.6%。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州医药产业园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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