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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0-18 14:54:0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协助上级及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农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帮助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公益事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村民委员会和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镇按照县政府下达的财政税收任务,狠抓落实,加强征管,切实做到依法足额征收,在经济形势不乐观的大环境下,较好完成任务,保证全镇各项经济发展计划顺利实施。
   二、部门概况

政府由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群工办、卫计办、财政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构成。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859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9.40万元,占91.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8.79万元,占8.59%。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859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4.25万元,占60.76%;项目支出3373.94万元,占39.24%。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8598.19万元,支出决算总计8598.19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51万元,减少0.54 %,支出减少47.51万元,减少0.5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9.16万元,减少3.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63万元,占4.16%;教育支出3596.70万元,占45.76%;科学技术支出7.28万元,占0.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0.24万元,占18.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0万元,占0.30%;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13%;城乡社区支出67.61万元,占0.86%;农林水支出1525.24万元,占19.41%;交通运输支出725.82万元,占9.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56.77万元,占0.72%;其它支出15万元,占0.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63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73.95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38.59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万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99.09万元。

2、教育支出3596.70万元。其中:学前教育269.33万元,小学教育2120.14万元,初中教育1207.23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7.2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28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其中: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0.24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5.43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42.52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2.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2.06万元;义务兵优待0.6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97.52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0万元。其中: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0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7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其中:污染防治水体10.0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67.61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7.61万元。

9、农林水支出1525.25万元。其中:农业生产支持补贴630.59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6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3.00万元;扶贫社会发展73.81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500.0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67.75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5.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123.55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6.9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725.82万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11.82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714.00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0万元。其中: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0.0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56.7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6.77万元。

13、其他支出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5.74万元、津贴补贴284.92万元、奖金24.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2.92万元、绩效工资1050.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8.89万元、生活补助148.80万元、医疗费18.70万元、住房公积金56.7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4.62万元。

公用经费686.8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86.83万元、办公费412.70万元、印刷费58.92万元、手续费1.83万元、水费18.46万元、电费51.07万元、差旅费11.86万元、维修(护)费49.42万元、会议费0.61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15.85万元、工会经费19.75万元、福利费28.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5.85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15年决算数15.90万元相比减少0.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6.95万元相比减少0.4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78.7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云锦镇占用房屋共23837平方米,账面价值3074.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037平方米,账面价值2953.00万元;业务用房3450平方米,账面价值86.0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350平方米,账面价值35.00万元。占用车辆2辆,其中轿车2辆,账面价值35.0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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