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2、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市以上所属在泸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相关工作。
9、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培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相关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
1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格重点行业复工复产程序。我局制定了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聘请专家对矿山企业进行复产复工验收。严把重点行业复工复产关,把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复产复工的必备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坚决禁止“带病”复工复产。
2、强化煤矿一线监管。出台《泸县煤矿从业人员“三违”治理计分管理办法(试行)》、《泸县煤矿安全隐患刚性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泸县煤矿职工日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泸县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泸县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从严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
3、加快矿山和烟花爆竹整顿关闭。煤矿方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企业自愿关闭申请,全年顺利退出关闭煤矿两家,分别为马园煤矿、铁丁山煤矿。非煤矿山方面,我县进一步对部分企业予以置换关闭(新准入企业必须与现在的合法小能力企业签定置换关闭协议),已于2016年4月份关闭3个非煤矿山企业,其中1户井工矿山、2户露天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方面,按照国家总局关于烟花爆竹“两关闭”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突出问题),全县集中两个月时间进行了清理整顿顺利关闭烟花爆竹零售点172个,保留984个,对经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还将继续关闭。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016年,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了对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督查检查和处罚力度,有效震慑了安全生产不法行为。全县以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为抓手,共组织检查组10650个,组织检查人员39731人次,受检企业36812个次,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6745起,责令停产停业54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162家,处罚罚款215.2万元,关闭非法违法企业3家,行政拘留10人,
5、全力夯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为做好评估工作,县局赴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职危防评”优秀单位广安市进行《“走出去”“学优秀”》调研学习,“活取活用”做到“一摸二筛三传(摸底调查、筛选上报企业名单、传达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50家上报企业作工作安排和强调部署并细化11项评估指标26个任务清单,制定“职危防评”完成情况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人“补课”“回炉”。树立典型单位,逐项逐个任务监督指导,形成模板,并在典型企业召开现场会,49个企业看现场、看资料结合自身查漏补缺。根据省局、市局预评估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对企业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登记,按照“不缺必规不放过”的原则主动协助企业历经10余次审查和修改,各项标准完成率均达到100%。
二、部门概况
我局现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公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人员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130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30 万元.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309.3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21万元,占29%;项目支出925.08万元,占71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309.30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309.30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1.68 万元,减少9 %,支出减少121.68 万元,减少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1.68万元,减少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6万元,占总支出的1.15%;三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76.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25万元),占总支出的97.48%;四是住房保障支出17.81万元,占总支出的1.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52万元、津贴补贴78.37万元、奖金13.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2万元、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9
公用经费13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1万元、印刷费6.91万元、咨询费2.11万元、手续费0.26万元、水费0.82万元、电费3.21万元、邮电费6.92万元、物业管理费2.12万元、差旅费15.8万元、维修费1.49万元、租赁费1.36万元、会议费14.49万元、培训费7.79万元、公务接待费9.8万元、劳务费0.56万元、工会费1.28万元、福利费5.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6万元、其他交通费11.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 1088人,共计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生活费、住宿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5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了0.8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20.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过关、汽车维修费、汽车保险、驾驶员行车补助及租车费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38万元,比2015年减少172.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购买支出。
附: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