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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二中城西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泸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10-16 09:59:00 【字体:

泸县二中城西学校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二中城西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学,学制:初中三年。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建设者和接班人。泸县二中城西学校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3、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深化教学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突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二、部门概况

    学校设置了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教务处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德育处管理学生的一线职能部门、后勤处管理后勤工作的职能部门、安卫办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78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59万元,占100 %。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78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55.40万元,占96.28%;项目支出 29.19万元,占3.72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784.59万元,支出决算总计784.59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939.12万元减少154.53万元,减幅为16.45 %,支出减少154.53万元,减幅为16.4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4.53万元,减幅为16.45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704.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89.7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4.32% ,住房保障支出4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47.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8.40万元,津贴补贴50.25万元,绩效工资161.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88万元,其中:办公费20.51万元、印刷费7.86万元、水费36.93万元、电费33.12万元、邮电费7.21万元、差旅费12.32万元、维修费74.12万元、会议费7.48万元、培训费35.04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福利费4.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6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29.19万元、住房公积金46.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40万元、津贴补贴50.25万元、绩效工资161.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6.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公用经费26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51万元、印刷费7.86万元、水费36.93万元、电费33.12万元、邮电费7.21万元、差旅费12.32万元、维修费74.12万元、会议费7.48万元、培训费35.04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福利费4.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201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2015年均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2015年均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无国有资产。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泸县二中城西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 20171018100203017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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