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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实验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泸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10-18 09:54:00 【字体:

泸县实验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二、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四、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五、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校园基础工程建设。完成各功能场馆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建设工作,完成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全面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章程》,修订《管理制度》,丰富《三年发展规划》,提升学校效能;加快管理者和教职工的专业化发展,推进学校管理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促使学校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加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以整治庸懒散奢不良风气为突破口,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营造出风清气正、严谨求实的育人氛围,促进学校平稳快速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部门概况

泸县实验学校,于1984-01-01 在泸州挂牌成立,学校地址位于西汉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泸州,泸州 福集镇和平街(邮编:646106),,我校建校以来,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我学校主要经营教育教学,,我学校本着制度与人文相结合的管理思想,凭借美丽的校园环境,舒适的住宿条件和优秀的师资力量已成为每年泸州评价最好的学校之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14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1.79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14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83万元,占79.6%;项目支出435.96万元,占20.4%。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141.79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141.79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40.21万元,增长18.8 %,支出增加340.21万元,增长1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0.21万元,增长1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列出按功能分类的每一大类的金额及其占比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列明按每一个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的金额,主要用于小学教育金额177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77万元,住房保障支114.0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3.7万元、津贴补贴55.71万元,公用经费  33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6万元、印刷费26.22万元,水电费30.3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0%。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0次,出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少,较2016年预算数0.5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  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列明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经费421.32万元,全部按照预算开支。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泸县实验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101809554922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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