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 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本系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制订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专业教育、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审等工作。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龙城文化艺术中心、宋代石刻博物馆、公共体育场三大文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整体推进;春节期间系列文体活动成功举办;“中国曲艺之乡”成功授牌;“醉美泸州•泸县农民演艺大舞台”周末驻场惠民演出成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新亮点;成功获得四川省首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资格;首部原创跨界融合舞台剧《龙城宋韵》成功首演;广播“村村响”建成全市示范工程,文化扶贫全面完成;网络公司破产改制顺利落地;文化娱乐场所监管扎实有效,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运行;“职工讲堂”凝心聚力,提升素质。
二、部门概况
泸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主管全县文化艺术事业、体育事业、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广播电视宣传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泸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内设办公室、文化股、市场股(行政审批股)、新闻出版(版权)股、体育股、广播影视管理股、广播影视宣传股、人事股等。2016年底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06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1.04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06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29万元,占23%;项目支出1586.75万元,占7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061.04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061.04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742.58万元减少681.54万元,下降24.85 %,支出减少681.54 万元,下降24.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6.68万元减少617.6万元,下降2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5.18万元,占9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4万元,占3.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占0.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5.18万元
(1)文化1146.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4.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85万元,群众文化99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70万元,其他文化支出670.41万元。
(2)体育346.25万元,其中:体育竞赛20万元,体育场馆90万元,群众体育166.25万元,其他体育支出70万元。
(3)新闻出版广播影视152.63万元,其中:广播25万元,电影5万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22.63万元。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0.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4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9.24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4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0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17.3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22万元、津贴补贴75.01万元、奖金4.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6万元,生活补助89.93万元,奖励金0.06万元,住房公积金17.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8万元。
公用经费14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98万元、手续费0.33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2.86万元、邮电费13.71万元、差旅费11.92万元、维修(护)费9.7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3.14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22.47万元、工会经费10.86万元、福利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2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与2015年决算数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万,较2016年预算数相同。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357人,共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生活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油费、维修费、过关费、停车费、司机里程补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81万元,比2015年增加83.68万元,增长13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6.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3.2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图书一卡通建设26.8万元,地面数字电视前端信号源设备采购43.39万元,地面数字单频网发射设备采购57.8万元,镇村固定电影放映设备采购42.285万元,公共文化电子设备采购203.746万元,数字机顶盒采购221.8万元,农家书屋图书采购17.85万元,固定电影设备采购款10.2万元,办公家具2.749万元,微波设备34.9万元,农民健身体育器材28万元,地面数字机顶盒及固定电影配套设施34.739万元,地面数字天线7.452万元,舞台剧《龙城宋韵》3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984.65万元,其中房屋(泸县全民健身中心)939.96万元,车辆20.9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72万元(办公家具、电器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支出减少。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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