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妇联2016年部门决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团结和引领广大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妇女儿童家庭。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市妇联下达的“五大行动”所有指标,以及县上的中心工作。
二、部门概况
现有人员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参公管理3人,有2名退休人员。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宣部、儿工部、权益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7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89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7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2万元,占42%;项目支出101.67万元,占58%。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73.89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73.89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6万元,增长8%,支出增加12.26万元,增长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26万元,增长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44万元,占全年支出88.81%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万元你,占全年支出7.07%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4万元,占全年支出1.8%
4.221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占全年支出4.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7.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4.51万元,主要用于妇女等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32.00万元,主要用于两癌救助等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9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支出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2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支出(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5.16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等福利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35万元、津贴补贴16.85万元、资金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24万元。
公用经费1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1.2万元、手续费0.33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90万元、差旅费2.34万元、会议费3.95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2.9万元、劳务费0.57万元、工会经费0.26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 0 万元,2016年没作预算安排。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 0 次,出境 0 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6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50人,共计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妇联来调研、各地妇联组织来交流学习以及有关部门工作协调、合作等生活用餐和交通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3万元,比2015年增加9.75万元,增长2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和更换办公室电脑、购买打印机和照相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总资产2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4万元,固定资产6.68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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