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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文化馆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7-10-17 09:59:00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大众科普资料编揖、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好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助推活动。今年是全国精准扶贫的关键年,文化馆抓住契机,开展对全县20个镇(街道)及40个贫困村广场舞辅导培训,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携手扶贫,决胜小康”——泸县2016年助力脱贫攻坚捐赠义演活动,全县21个县级机关单位、20个镇、街道,13个爱心人士和44个爱心企业慷慨解囊,共捐赠扶贫款2763万元,为泸县的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奠定了扎实基础;完成广场舞到10个贫困村的辅导培训工作;完成“弘扬好家风,和谐大社会”文艺演出。

2、打造品牌,提升文化馆在泸县文化事业发展中的地位。2016年,我馆紧紧抓住“雨坛彩龙”、“激情广场大家乐”、“百姓乐坛”、“泸县农民演艺”这四个品牌,开拓创新,在活动内容、形式、对象上作了调整,使之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最大程度地收到效果。

3、开展免费开放辅导工作。开展了舞蹈、声乐、器乐、书法、绘画等培训。开展对各镇和各艺术团队的业务辅导。为老年大学授课,为县级机关排练节目。组建了“文化馆合唱团”、“文化馆百姓乐坛民乐队”、“文化馆戏曲舞蹈队”,这些队伍在县上开展的各种活动中起到了引领作用。狠抓“激情广场大家乐”这一品牌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每天坚持开展“激情广场大家乐──广场健身”活动,使“激情广场大家乐”活动成为了我标志性的群众文化活动。

    4、成功举办了猴年龙舞闹元宵活动,全县20个镇、街道办组织了31条龙灯在县城人民广场登台表演,再绕花园干道进行了巡游;完成了泸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共普查出非遗资源86项,经过认真筛选、挖掘整理,泸县民间文学等28项列入了泸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大四级非遗保护项目的传习活动,方洞镇举办了“四川.泸县第四届雨坛彩龙民俗文化活动”;雨坛彩龙、玄滩狮舞、天兴草龙等项目参加了泸县龙桥文化生态园创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迎省检表演;得胜花灯、牛滩马儿灯、百和莲枪参加了泸县“弘扬好家风,和谐大家园”文艺演出。完成了“云锦木偶”、“泸县鼓书”、“泸县石匠安砌”、“洪门武功”、“唐添宫养身酒制作技艺”、“云锦五斗粮曲酒酿造技艺”6个项目申报泸州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工作。举办了泸县“全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二、部门概况

    泸县文化馆属事业单位,总编制14 名,其中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人数14人,其中事业人员14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7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4万元,占47.4 %;项目支出133.46万元,占52.6%。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53.7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53.7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3万元,增长-13%,支出增加-33.3万元,增长-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3万元,增长-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群众文化197.7万元占78%,文化创作与保护15万元占6%,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17.6万元占7%,事业单位离退休9.41万元占4%,事业单位医疗5.97万元占2%,住房改革8.02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群众文化197.7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5万元,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17.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95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4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97万元,住房改革8.0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11万元、津贴补贴1.08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5.97万元、绩效工资35.2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7万元、住房公积金8.02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5万元。
  公用经费2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万元、印刷费0.86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0.57万元、邮电费0.65万元、物业管理费0.43万元、差旅费1.09万元、维修费2.98万元、租赁费3.55万元、公务接待0.8万元、劳务费7.13万元、工会经费0.32万元、福利费0.44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0%。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0次,出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少1.7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2万元少1.2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共计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就餐、住宿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沙发、电脑、数字文化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万元占总资产的54%,固定资产65万元总资产的34%,无形资产24万元总资产的12%
  (四)预算绩效情况
   全年经费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附件:

泸县文化馆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1017173521216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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