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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泸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10-16 17:29:00 【字体:

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校是在高中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校在2016年年底有教学班级28个,都是职业高中教育班(高一14个,高二10个,高三8个);共有学生1389人,与2015年末学生数1210人相比较,增加学生179人;在校生中住宿生1098人。2016年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5万,我校用于购买学前教育专业设施钢琴和教学设施多媒体设备,进一步提高了我校的办学质量。
   二、部门概况

我校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004年由原泸县三溪职业高级中学校改制而成,泸县财政只负担原三溪职高留下来的公办教职工的工资预算,退休后转泸县教育局负责,所以财政预算人员每年递减。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教职工人数为21人,比上年减少2人(退休)。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本年收入合计19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95万元,占100%
    2016
年本年支出合计19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5万元,占92.5%;项目支出15万元,占7.5%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99.95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99.95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1万元,减少2.8%,支出减少5.81万元,减少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81万元,减少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171.62万元,占比:8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万元,占比:0.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万元,占比:5.1%

4、住房保障支出:16.89万元,占比: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职业教育职业高中教育171.62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购买教学设施。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1.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10.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15万元、津贴补贴8.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8万元、绩效工资57.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1.15万元、住房公积金16.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

公用经费3.86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51万元、福利费2.3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1101094500316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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