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报告
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集基本医疗、中医康复、健康教育等十二大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定点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出色的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及全民预防保健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辖区内有11个社区和28个行政村,总人口数146000余人,外来人口20000余人。中心占地面积5817.8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25.22平方米。
中心开设的科室主要有:全科门诊、中医内科、中医康复科、检验科、医技科、后勤保障科以及预防保健站等科室。
现拥有的设备主要有:B超机、X光机、心电图、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半自动生化仪、微量元素检测仪等诊疗设备。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 647.3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31 万元,占100 %;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647.3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31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58 万元,占8.96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47.31万元,支出决算总计647.31 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57 万元,增长19.05 %,支出增加103.57万元,增长19.0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3.57 万元,增长19.05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47.3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3.03万元,占比为94.7%。2、住房保障支出34.27万元,占比为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567.04万元。2、事业单位医疗25.9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住房公积金34.2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77.99 万元、津贴补贴7.65万元、绩效工资1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25万元。
公用经费17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0 万元、印刷费3 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6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 0 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 0 %。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 0 次,出境 0 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 1 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无变化,较2016年预算数一致。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 批次,117 人,共计支出 1 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 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3 辆。其中:专用车辆3 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 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中心固定资产金额821.47万元。主要为医疗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两大类。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