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工商业联合会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群众团体和民间商会。参与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负责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会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实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有效的学习培训方式,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干部职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2、以“守法诚信、增强发展信心”为重点,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方式,宣传实施“十三五”规划对民营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找准发展方向。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大力加强商会建设。加强对商会的引导、指导和服务职能,指导商会依照章程规范治理,探索商会有效承接政府转移部分职能的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异地商会的成立,2016年,新成立1个异地商会。
4、做好县工商联和20个镇(街道)分会换届工作。
二、部门概况
工商联是县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县委、县政府联系非公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是县政府管理非公经济的助手。是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职公务员5人,退休干部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和会员部。有20个镇(街道)工商联分会;有泸县煤业商会、泸县医药商会和泸县创业商会等3个行业商会和1个社区商会;全县有会员1480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2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7万元,占100 %;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2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9万元,占52.67 %;项目支出57.78 万元,占47.33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22.07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22.07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95 万元,增长9.8 %,支出增加 10.95万元,增长9.8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5万元,增长 9.8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2.0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7.94万元,占88.42%,社会保障和就业7.60万元,占6.22%,医疗卫生2.85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3.68万元,占3.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行政运行50.17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57.7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60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85万元,住房公积金3.6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7.20 万元、津贴补贴15.89万元,奖金1.18万元。
公用经费1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2.04万元、印刷费1.08万元,手续费0.06万元 ,水电费0.59万元,邮电差旅费1.74万元,会议费1.19万元, 培训费2.72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工会和福利0.83万元 公务用车维护2.9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0%。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0次,出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5 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3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0.05万。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36人,共计支出 1.9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工商联和其他商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6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无公务用车。在2016年8月底原来的1辆公务车交机关事务办统一管理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0.17万元,比2015年减少1.59万元,减少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21.1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工商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预算,取得效果良好。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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