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县委统战部2016年决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我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活动制度和参政议政机制,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建立资料档案,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问题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发展经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络海外有关民间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发挥民间商会作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建立档案,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培养和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的非公经济积极分子队伍。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8.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对口联系制度及其他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业务培训。
9.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全县统战干部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学习统战条例,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五比五看”。
2、召开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建言献策。
3、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到奇峰镇开展三下乡活动。
4、指导、协助各民主党派完成换届。
5、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
6、积极参与援藏工作。
二、部门概况
纳入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统战部本级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 269.4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5 万元,占 100 %;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69.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3 万元,占 37 %;项目支出 170.42 万元,占 63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 269.45 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69.45 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69.45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69.45万元。2016年较2015年没有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0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5万元,占比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万元,占比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万元,占比2%。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占比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69.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3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少数民族工作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83.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机关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113.4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管理、统战干部培训工作、党派活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27万元,主要用于:援藏干部经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3.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0.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6.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6.39 万元、津贴补贴 27.62 万元、奖金1.7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7万元、住房公积金6.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万元 公用经费16.3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77 万元、水0.24 万元、电费0 .6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福利费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 0万元。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 0 次,出境 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 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22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 11 批次, 82 人,共计支出 1万元,主要用于电商、来我县投资考察,外地统战部、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来我县调研交流接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2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0辆。其中:轿车 0 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维护。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3万元,比2015年增加 28.2 万元,增长 4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36.6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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