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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10-16 15:11:00 【字体: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

说  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是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维护全县路产路权的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为契机,以固定超限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超限治理工作。

2、嘉明超限检测站经过升级改造,与2016年3月22日正式投入运行,目前立石、奇峰、嘉明超限检测站运行良好,福集检测站正在加紧建设中。

   二、部门概况

路政管理大队现有职工99名,其中(正式职工编制20人,实有17人)、临聘职工82人,全队共有党员15人,管理全县238公里县道,监督管理800余公里乡道;设3个巡查中队、2个超限检测站(嘉明、奇峰超限检测站),参与立石检测站工作,大队内设路政安全股、法规股、财务室、办公室、督查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本年收入合计69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54万元,占   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71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8万元,占50.7%;项目支出349.85万元,占49.3 %。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93.54万元,支出决算总计710.33 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32万元,增长7.16%,支出减少59.34万元,下降7.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9.34万元,下降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43万元,占支出0.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万元,占支出0.58%;交通运输支出691.64万元,占支出97.37%;住房保障支出11.19,占支出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工资福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交通运输支出69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7万元、项目支出327.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63万元、津贴补贴40.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8万元、退休费3.43万元、医疗费0.98万元、奖励金0.19万元、住房公积金11.19万元。
  公用经费5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2万元、手续费0.25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4.03万元、邮电费2.37万元、差旅费4.41万元、维修(护)费2.76万元、租赁费2.29万元、会议费3.11万元、培训费3.85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劳务费0.94万元、委托业务费1.20万元、工会经费2.10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9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0 %。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0 次,出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一致。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7人,共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区域联合治超、各级部门学习考察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0.09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用车8辆。其中:轿车6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路政巡查、治理超限超载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6万元,比2015年减少78.76万元,减少57.86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在1039.33万元,其中车辆186.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52.62。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1017160546028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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