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县委老干部局中共泸县县委老干部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县老干部工作政策;调研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决策;
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县团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引导老干部在关心培养下一代工作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县委老干部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老干部局的关心指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对老干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扎实开展正能量活动等重点工作完成良好。
二、部门概况
中共泸县县委老干部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共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5人(行政编制5人,包括机关工勤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4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34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4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万元,占42.06%;项目支出86.53万元,占57.94%。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49.34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49.34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8万元,减少5.19%,支出减少8.18万元,减少5.19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18万元,减少5.19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98万元,占95.6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9万元,占0.1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万元,占1.75%;
4、住房保障支出3.64万元,占2.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36万元,占37.74%;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9.53万元,占46.56%;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它组织事务支出(项)17.00万元,占11.3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19万元,占0.13%;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2万元,占1.75%;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4万元,占2.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36万元,津贴补贴15.28万元,奖金1.4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19万元,住房公积金3.64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公用经费2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0万元,印刷费0.73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49万元,电费0.51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1.26万元,维修费1.87万元,会议费7.36万元,培训费2.38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工会经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6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无增长
2016年因公出境团组0次,出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2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1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2.11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12人,共计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用餐、住宿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26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主要用车用燃油及维护维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6万元,比2015年增加10.21万元,增长22.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泸县县委老干部局固定资产合计44.2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中共泸县县委老干部局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从严控制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并加强对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用车、公务接待等的管理,尽量节约开支,从而保证了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由于单位公务车辆较旧,车辆维修费较高,同时,我县老干部普遍处于高龄、高发病期,看望慰问多,因而出现决算数超出预算数的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共泸县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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