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为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2016年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积极探索更加切实有效的管理模式,逐步完善各项业务流程,以高效便捷的工作面貌维护好窗口服务单位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将思想教育、制度建设以及监督机制有机结合,并将制度的落实情况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让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和服务群众观。
(三)进一步清理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开展我县数据库转换工作,为顺利导入市局核心数据库做好准备;加快建设和完善泸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信息平台,特别是农村不动产信息数据,改变我县农村无信息数据的现状,推动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妥善处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对各镇不动产登记站的业务培训,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
(六)进一步强化对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件质量,规避登记风险。
(七)为满足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需要,尽快启动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建设方案,力争2016年动工。
(八)认真思考不动产登记与交易职能划分,按照两部委的(2015)90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交易与登记的工作对接,确保登记与交易工作的连贯性和实效性。
2016年重点工作: 稳步推进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特别是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部门概况
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下没有二级预算单位。事业人员编制35人,在职事业人员2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17.44万元。支出31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4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单位支出189.44万元,基本支出317.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0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其中会议费2万元,证书印刷费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临时人员经费和办公费49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网络通讯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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