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泸 县 粮 食 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泸县粮食局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泸县粮食局核定总编制18名。2016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参公人员14人,机关工勤2人,临聘人员2人。
主要职责:开展粮食“宏观调控、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草案,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听证、行政应诉工作。二是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拟订全县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开展县内外粮食流通的交流合作。三是承担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体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做好在县的中央、省、市级储备粮以及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四是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拟订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五是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六是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和省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泸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75.8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6.46万元,增加79.39万元,增加26.78%;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75.8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96.46万元,增加79.39万元,增加26.78%。
泸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60.5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4.3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96.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8万元,住房公积金10.04万元。
泸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21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设备购置5万元,会议费4万元,粮食流通工作经费3万元,国有企业委托审计费5万元,推进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经费5万元,社会粮油供需调查及信息统计费10万元,粮食行政执法经费10万元,信访维稳解决遗留问题经费5万元,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等支出10万元,储备粮油监管及清仓查库经费10万元,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经费15万元,2个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经费5万元,粮油超市及应急配送补助20万元,弥补粮食风险基金100万元。
附件: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2017部门预算附表.xls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