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15:00:49 【字体:

 关于2024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泸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泸县将于3月22日启动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泸县的中国公民。

2泸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申请认定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泸州市教育体育局认定,详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告

2、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申请人须对遵纪守法情况及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能核实无违法犯罪记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3. 合格证明。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普通话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身体条件: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要求,在我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如下:

体检医院:泸县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830-8175270;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下载并用A3纸双面打印体检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贴一张2吋白底彩色照片,相片与网报同底版);

(2)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体检费由医院按相关规定收取;

(4)体检前三日应注意休息,勿熬夜,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高脂食物检查前一晚忌油腻饮食及面食20:00后禁食、零点后禁水检查当日晨空腹女性体检请勿穿着连裤袜或连衣裙。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下半年:9月13日8:00至10月14日18:00.

2.申报网址

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30;

上半年第二批次: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5日17:30;

下半年:2023年10月14日8:30至1018日17:30。

2.确认地点:泸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教师培训股

3.所需材料:

(1)查验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查验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泸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提供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泸州市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查验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申请人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泸州市外中职学校学历的,须提供学校所在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开设所学专业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4)查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认定系统不能核验通过的需提供测试时的相关佐证材料。

5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1(1.5寸吋,也叫小二吋,长4.5厘米、宽3厘米,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体检、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7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在天府通办申请办理)。

认定及证书发放

现场确认后,依据审核情况于现场确认终止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不予通过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以领取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安排体检、现场确认和证书发放工作,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请申请人加入“泸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556560250),并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0日

 

请用A3纸双面打印-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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