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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2019年公开选聘第三批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7-10 15:36:44 【字体:

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

2019年公开选聘第三批专职人民调解员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兆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工作基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具备较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为40-65周岁(在1954年7月10日-1979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调解员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8:30-12:00。

2.报名地点:泸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0-8190705。

3.报名方式:报名者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固定住所证明、获奖证书、聘用证书等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一个职位,如实、准确填写《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2019年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贴一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报名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面试

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7月18日下午3:30以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下午3:30-6:30,面试地点为泸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三)考察

根据面试得分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兆雅镇人民政府、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邀请当地公安派出所派员参与,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以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五、协议签订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签订协议,具体待遇实行“基本补贴”+“个案补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正式协议(协议终止期为2020年2月29日),不符合条件的解除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若报考者系村、社现职干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聘人员的,报考前需取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二)若受聘人员系基层组织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先辞去现任职务、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辞职、解除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选聘工作由泸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30-8132959。

(四)本公告由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附件: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2019年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信息表 同意报考证明


 

                                  泸县法律服务业协会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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