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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公告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5 09:19:18 【字体: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方案(川组通〔201294号)的规定,经笔试,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报考志愿,按选聘职位及名额的2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73名考生进入面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告

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详见《泸县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报名时填写的《四川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于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泸县组织部组织科(县委办公楼二楼)参加资格复审(已参加工作考生,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时,需交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凡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2630日(具体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出具的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所需证件及材料

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

(三)相关事宜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当日上午730点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人员不能携带与面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考生如有将手机等远程传输、通话及存储设备带入候考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81820490830-8192892

附件:泸县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笔试成绩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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