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粮食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泸县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和范围: (一) 职数:科员2名(其中:财会人员1名,粮食行政执法人员1名) (二)范围:泸州市范围内。 二、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能够正确理解、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热爱粮食事业,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泸州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中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三)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财会人员职位要求:财务、会计、审计、财政、金融及相关专业毕业,助理会计师及以上。
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职位要求:法律或中文及相关专业毕业,写作能力较强,法律专业优先。
(四)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周年。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5日—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泸县粮食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填写《泸县粮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县区的还需具有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名的手续)、《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察
(一) 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后分别按选调名额2:1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三)考察:由县人事局、县粮食局共同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经考察后,确定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县人事局、泸县粮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怀建、赖德章 联系电话:8180728
泸县人事局 泸县粮食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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