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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泸县公开考核招聘返乡优秀人才的补充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09:13:09 【字体: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泸县公开考核招聘返乡优秀人才的补充公告

 

进一步做好泸县人才引进工作,按照2022127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发布的关于发布<2022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岗位需求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人才引进的公开考核招聘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泸县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3名,具体详见《公告》附件1中的目录岗位

二、引进原则、对象及条件

本次引才原则及对象应当符合《公告中明确的原则、引才范围、资格条件和目录岗位要求,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三、引进程序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21518:00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按照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等网站公布的《公告》所明确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详见《公告》明确所需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登记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模板参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综合测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方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请注意接听电话、查看短信。

综合测试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为不合格,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综合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现场,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进入招聘活动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
  (4)所有参加活动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现场招聘活动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现场招聘活动开始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5)凡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综合测试:
  ①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③综合测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④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⑤综合测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直辖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需隔离管理地区旅居史,尚在隔离期间的;
    ⑥综合测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6)参加综合测试前,应签署《2022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疫情变化形势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请大家随时关注“健康四川官微”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

)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

详见《公告》明确的相关内容。

、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和相关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8192892

监督举报电话0830-8102050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同意报考函.doc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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