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泸县委员会关于从服务泸县基层单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泸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5-10 17:14:00 【字体: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精神,决定从服务于泸县基层单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泸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名人员是2014年泸县被纳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县后接收的,截止2018年521日,在我县县域内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申请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21(8:3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共青团泸县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泸县玉蟾街道护园街27号),联系电话:0830-819284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历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年度考核情况、获奖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泸县从大学省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5.资格审查和公示

(1)共青团泸县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2)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18年523日至531(7个工作日)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板块和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除笔试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外,其他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共青团泸县委员会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共青团泸县委员会对考核对象组织考核,考核包括考察和测评两个部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测评主要考核履职情况,在考核对象原服务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四分之三视为有效,满意低于60%视为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考核同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所有考察情况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测评满意低于60%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共青团泸县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泸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九、聘用与服务期限要求

公示无异议人员,结合乡镇事业单位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并按有关程序审批。审批合格,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占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6年,6年内不得调离本县且不得调到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共青团泸县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8192847

监督电话:0830-8367279

附件:从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共青团泸县委员会

                                                               2018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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