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叶茂彬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叶茂彬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3〕21号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经泸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同意:
叶茂彬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郑 江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清院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石 玉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九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德富同志任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勋蓝、李治强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治国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勇、刘节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大连同志任泸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周霓虹同志任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洋、陈如君同志任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副校长;
凡建军、杜明森同志任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邹 强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刘 扬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罗 江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唐 刚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张永鸿同志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
郑江、杨春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洋、陈如君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唐 强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德富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周佐能同志泸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开海同志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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