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叶茂彬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9-12 10:12:51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叶茂彬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3〕21号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经泸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同意:

叶茂彬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郑  江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清院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石  玉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九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德富同志任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勋蓝、李治强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治国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勇、刘节同志任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大连同志任泸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周霓虹同志任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洋、陈如君同志任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副校长;

凡建军、杜明森同志任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邹  强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刘  扬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罗  江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唐  刚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张永鸿同志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

郑江、杨春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洋、陈如君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唐  强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德富同志四川省泸县第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周佐能同志泸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开海同志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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