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温利江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6-21 09:50:53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温利江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


泸县府人〔202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经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温利江同志为泸县档案局局长;

冷  伟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  勇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王  飞同志为泸县公安局潮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田  彬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兆雅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胡  军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太伏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饶鸿飞同志为泸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万  波同志为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丽婷同志为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鲁小平同志的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曾  勇同志的泸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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