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温利江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温利江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经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温利江同志为泸县档案局局长;
冷 伟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 勇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王 飞同志为泸县公安局潮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田 彬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兆雅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胡 军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太伏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饶鸿飞同志为泸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万 波同志为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丽婷同志为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鲁小平同志的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曾 勇同志的泸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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