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强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5-19 18:00:16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强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宋  强同志为泸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试用期一年);

李  阳同志为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楚泽伟同志为泸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振容同志为泸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