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林少疆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林少疆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
林少疆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两年);
田伟同志为泸县水务局局长。
免去:
唐永宏同志泸县水务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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